如何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?一文梳理
您好,申请办理“退税商店”备案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;
(二)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;
(三)同意安装、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,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,能够及时、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;
(四)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(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发票);
(五)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,并准确核算。
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商店资格备案。具体办理详见下方办税指南:
7.1.2 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:
https://mp.weixinbridge.com/mp/wapredirect?url=
http%3A%2F%2Fxiamen.chinatax.gov.cn%2Fbszn%2FB202.html&action=appmsg_redirect&uin=Nzk2MzkyMDU=&biz=MzA5NzAxODIwMQ==&mid=2652577554&idx=2&type=0&scene=0
这不一定哦,不符合规定的收回退税商店标识。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)的规定,退税商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意见逐级报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,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,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。
(一)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(上文所列申请办理“退税商店”备案企业需符合的五条规定条件)的情形;
(二)未按规定开具《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》(附件3,以下简称《离境退税申请单》);
(三)开具《离境退税申请单》后,未按规定将对应发票抄报税;
(四)备案后发生因偷税、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、刑事处理的。
如退税商店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以及其他情形,应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,由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,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,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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